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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潤滑油清除要注意 隨意傾倒最高罰300萬還要負擔刑責

廢潤滑油清除要注意 隨意傾倒最高罰300萬還要負擔刑責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近來全台各地廢潤滑油非法棄置案件頻傳,除了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外,更可能會威脅到國民健康。為了防止不肖業者為暴利隨意傾倒,桃園市環保局提醒商家如果有委託清運處理之需求,應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合格業者,避免產生廢棄物隨意棄置的情形,導致嚴重的環境破壞問題。

環保局表示,許多汽機車維修業、工廠、金屬製品產業都有可能會在營業行為中產生各種廢潤滑油類廢棄物,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業在營運或製造行為產生出來的廢棄物都應該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業者進行清運,否則可能就會面臨最高新台幣300萬元的高額罰鍰,若不肖清運業者非法棄置,更可能因此產生刑事連帶責任而遭到法辦,商家切勿因僥倖心態或價格考量而選擇非法途徑,而造成更大的風險。

環保局提醒商家可利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s://waste1.moenv.gov.tw/Grant/GS-UC60/QryGrantData.aspx),查詢合法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並呼籲民眾若發現環保污染情事,可利用環保局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通報,保護環境從你我做起,成為環保行動的一分子,共同為建立美好家園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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