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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有關士林區通河東街一段200巷傷害案說明

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有關士林區通河東街一段200巷傷害案說明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吳仁耀/台北報導

有關士林區通河東街一段200巷傷害案說明 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於本月17日17時15分許接獲報案通河東街一段200巷有民眾需疾病救護,員警到場發現張姓民眾(男,44年次)倒臥路旁,經調閱監視器釐清,於17時許一輛Uber 駛至上址,陳姓司機(男,68年次)與張姓乘客先後下車,張民向司機揮拳攻擊,陳民便徒手及使用甩棍反擊。

經通雙方到案釐清,當日係張民於中山區林森北、長春路口酒後搭乘陳民之多元計程車至士林區通河東街一段200巷,到達後其身上車資不足便與陳民發生口角糾紛。 陳民見其不願付足車資便將車輛開至後港派出所旁欲尋求員警協調,惟張民又不願下車,陳民因有下一單行程便作罷再將張民載回通河東街一段200巷,於駕駛過程中張民上半身伸往前座拉扯、捶打陳民之右手臂。

再次到達通河東街一段200巷後,陳、張2民先後下車,張民率先徒手攻擊陳民,陳民便徒手及持甩棍反擊,雙方於現場有互毆之情事,經通知到案雙方相互提告,警方將陳姓司機依傷害罪;張姓乘客依傷害、妨害自由、詐欺等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林分局呼籲,遇有糾紛應理性溝通處理或儘速撥打110報警求助,切勿使用暴力手段,警方將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對於不法份子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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