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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車載客賺120元 遭查獲處10萬罰鍰 吊扣雙照 未照規定加重處罰

白牌車載客賺120元 遭查獲處10萬罰鍰 吊扣雙照 未照規定加重處罰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報導

監理所稽查人員偕同新竹縣警察局員警查獲一輛自用小客車,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從湖口載客到新豐火車站,賺取120元車資,稽查人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處罰違規駕駛人10萬元,並吊扣雙照。

監理所所長吳季娟今天指出,白牌車駕駛所使用車輛無投保乘客險,也常發現駕駛執照或車輛牌照已被註銷情形,呼籲民眾切勿搭乘違法自用車輛,一來搭乘毫無保障,二來若有發生事故將求償無門,所以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而搭乘白牌車。如遇合法也未規定收費請向新竹監理站稽察人員檢舉。

白牌車違規載客收費,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除依規定處罰違規駕駛人10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4個月外,同時針對違規營業車輛亦須處罰吊扣牌照4個月,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車攬客歪風,並保障乘客安全及合法計程車駕駛的權益。

吳季娟提醒車主切勿違法經營運輸業載客服務,以免遭受重罰。同時,新竹區監理所也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會同警方在重要運輸場站,或民眾檢舉白牌車或合法車未規定依表收費出沒地點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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