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網傳大樹區學城路一段發生行車糾紛影像,經檢視畫面中該部自小客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於車道中暫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針對影像資料掌握自小客車車主劉姓女子(約45歲)身分,通知到案釐清案情。
仁武分局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尊重他人行駛道路權利,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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