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劉曉光/花蓮分社報導
花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與行政暨研考處法制同仁於本(103)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先後前往花蓮縣13鄉(鎮、市)公所,以公所同仁、調解委員、志工夥伴、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及社區發展協會等地方仕紳為對象,辦理13場次之消費者保護宣導暨法制教育研習活動,參與人數合計超過500餘人。
本次活動由花蓮縣消費者保護官及法制同仁擔任講師,內容以桶裝瓦斯、個別旅客訂房、國/內外旅遊及保險理賠等縣轄內常見消費爭議為宣導重點,期能透過前述授課對象的參與,增長消費者保護權益之常識外,亦間接培養地方種子教師,有效促進地方消費安全保護,提升消費生活品質;法制教育研習課程則藉由縣府行政暨研考處法制科同仁之專長經驗,針對公所作成之行政處分及民眾提出訴願程序上常見錯誤之處理方式及所涉相關法律觀念精闢解析,相信必定對於提升公所同仁法制專業知能及確保工作業務信心有很大的幫助。
消費者保護官李葳於活動開場致詞時,並特別宣導全國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請上課的公務同仁、村里長或鄉親,如遇身邊有任何消費爭議問題發生時,均可分享民眾利用此一專線電話 解決消費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