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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社會處舉辦我的青春最精彩SHOW TIME活動宣導兒童權利公約

縣府社會處舉辦我的青春最精彩SHOW TIME活動宣導兒童權利公約

[台灣新聞雲報]特派記者王俊欽/苗栗分社報導

縣府社會處運用公益彩券盈餘經費委託委託頑皮豹愛心社10月25日、26日在竹南運動公園舉辦「我的青春最精彩SHOW TIME」兒少唱跳社團表演活動,提供表演舞台促進正向發展,並落實宣導兒童權利公約,捍衛兒少權益。

 兒童權利公約(CRC)至113年已有196個締約國,是最多國家加入的國際公約,台灣為與國際接軌,在103年11月20日公布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其中包含四大原則「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禁止歧視原則、生存及發展權、表意權」及六大權益「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健康發展權、福利保障權、勞動保護權、公平受教權」。

 

  此項活動透過問卷方式,調查縣內12-18歲兒少參與各項活動的興趣,並邀請兒少開會討論後決定的方案,以使活動更貼近兒少需求,進而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兒少表意權。

 為期2天的「我的青春最精彩SHOW TIME」兒少唱跳社團表演活動,25日下午5時30分至晚間9時、26日下午4時30分至晚間8時在竹南運動公園舉辦,共計11所學校22個社團接力表演熱音、熱舞、韓研、吉化、國樂等才藝。

 今晚的開幕儀式中,縣府秘書長陳斌山與議長、副議長秘書、縣議員廖英利、葉忠倫、鄭聚然秘書、邱毓興助理、徐功凡團隊執行秘書、蕭詠萱秘書、縣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長羅幸蘭等人頒發贊助團體新雅獅子會感謝狀,並與青少年們共同宣示兒童權利公約,希望透過這項活動,讓更多青少年及民眾認識兒童權利公約,進而共同捍衛兒少權益。

 

縣府秘書長陳斌山希望參加演出的學校社團在這個舞台上盡情展現自我,讓青春不留白,亦期望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遠離菸、酒、檳榔、毒品,同時提醒一定要記住「私密照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不買賣」4句口訣,以保護自己。

 

  25日表演的學校社團有頭份國中Dancing queen熱舞、奇奇侑侑二人組國樂、竹南國中A、B、C熱舞社、竹南高中吉他、熱音、苗栗高中TFG熱音、興華高中楓弦吉他。

 

26日卓蘭高中吉他社、twinkle吉他社、國立苑高熱舞社、吉他社、建台中學VODKA熱舞、建台熱舞社、苗栗高中熱舞社、君毅中學熱音、shine熱舞、苗栗高商熱舞、韓流社韓舞、大同高中熱舞、匹諾可吉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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