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地方新聞中心/編輯
台灣是一個多元文化組成的社會,宗教信仰亦是多元,延平鄉的宗教信仰亦是如此,在尊重、平等的基礎上共榮共存。據悉,桃源村活動中心往年都會租借給真耶穌教會辦理祈福佈道大會,為信徒、地區、社會祈禱平安,而鸞山村活動中心辦理的祈福法會,亦是從「善」的出發點祈求「祖靈」保佑鄉民平安幸福。
從部落族人提供的一段對話和數張照片當中可以看見,該團體的車輛貼有「麥寮清聖慈惠堂」字樣、在與鄉公所租借的場地掛上「Pah Pah no cidal-太巴塱祖靈屋」字樣之布條,並沿路掛設寫著「布農族祖靈超拔大法會」的令旗,在沒有部落族人同意並參與的情況下「代為處理祖先事務」,究竟是什麼樣的宗教信仰可以這樣做?
據民眾提供的影片,在對話音檔中,可窺知該團體聲稱已經辦了八十幾場的此類法會,更以「宗派不同所以部落反彈難免」來回應部落族人的質疑,企圖拉起宗教對立來迴避自己莫名其妙跑到別人的部落舉行儀式的荒謬。
民眾指出,的確在布農族人當中有高比例的基督徒,但仍有許多族人維持傳統的信仰、也有部分族人信奉其他的民間信仰。試問,該團體的這些法會都有經過在地人群同意嗎?希望地方公所應該要與外來團體和族人之間充分溝通,而不是只是官僚的行政作業蓋章不看內容,成為衝突擴大的幫兇。
延平鄉公所余明峰秘書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這部分是村長私下接洽,並未與村民作好溝通,且未與公所聯繫;但鄉長基於這活動是好意,為鄉內祈福,故讓其繼續辦理;但也請村長跟村民持續說明,並對「未與村民溝通」的部份道歉。造成鸞山村民的反對與惶恐,公所感到歉意,也會檢討改進,並持續與在地村溝通取得諒解。
延平鄉公所在粉絲專頁貼文公告,內文說明指出,各村活動中心廣場為公共空間,凡租借用鄉內的各社區活動中心及公共廣場者,皆須依據公所「台東縣延平鄉社區活動中心及公共廣場使用維護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向台東縣延平鄉公所辦理租借用手續,經本所同意後並繳清管理費後,始得使用。另,辦理祈福法會期間,公所會要求主辦單位環境整潔與回復原狀、交通暢通無礙、降低噪音干擾,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要求主辦單位配合執行,維護村民的生活權益。
麥寮清勝慈惠堂於鸞山村活動中心前廣場「辦理原住民祖靈超拔大法會」自今(19)日起至21日結束。但此次衝突,完全與信仰差異毫無關係,然卻展現了對於原住民族主體性的「侵門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