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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山V.S冠維 兩套標準? 台東縣議員林參天:「你的說詞已經漏洞百出,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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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山V.S冠維 兩套標準? 台東縣議員林參天:「你的說詞已經漏洞百出,兩套標準」。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台東報導

台東縣議會20屆第6次臨時會,14日上午由議長吳秀華主持,繼續審議墊付案第6次臨時會。

截取自YT頻道/臺東縣議會

有關於12月12日時,台東縱谷三鄉鎮的居民赴縣府陳情抗議,縣議員張全馨嵐向農業處長許家豪提出,當日居民憤恨不平的情緒難免,但先前農業部已有函文解釋,會不會因為立場(場址)不同而作業不一致?當時的廠商(冠維)也因居民的陳抗以及中央民代的居中協調,以致農業部函覆台東縣府「居民共識…」有共識才能送營運許可,如今會不會因時空轉換,在大選過後而變調?

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會將居民的想法及表達,轉給農業部知曉。縣府會依法行政,但當時的函覆是給當時的廠商(冠維)。

截取自YT頻道/臺東縣議會

縣議員張全馨嵐再次強調,既然前有案例,後續也該比照辦理。處長,你的說詞有含糊的空間。難道是需要我們的居民去請求中央民代,請農業部出示一模一樣的解釋文,縣府才會因此辦理是嗎?為何需要繁文縟節,讓人覺得審核標準不一呢?

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我們會依照農業部的最新指示辦理。由於是新場,必須重新審核,但最終的解釋在農業部,縣府依照農業部的此案函覆辦理,營運許可權在農業部,縣府仍會函轉。

對於農業處長許家豪的一再拘泥文字遊戲,張全馨嵐表示,我的要求就是「不能受惠特定廠商、規避居民心聲以及曲解先前農業的函覆」。

農業處長許家豪說,會將後山以及冠維的案子分別給予審核意見,讓農業部最終考量是否核予營運許可。

截取自YT頻道/臺東縣議會

縣議員林參天同樣對後山以及冠維,向農業處提出質詢,對於堆肥場的送件審核,要一視同仁,話說面對當日民眾的陳抗,縣府居然動用警察權,顯然是蠻幹的施政,那還要審核什麼預算?「你的說詞已經漏洞百出,兩套標準」。

縣議員李建智接受訪問時說,為了保障地方居民生活環境權,若後山取得營運許可之後,發生不符合環境規定的情事,意即半年內遭受15萬元以上罰鍰達2次或主管機關限期改善未能達成,將處予營運許可廢止。另,若後山營運半年之後,進入良善管理模式,則應站在社會責任及回饋社會,協助地方居民爭取適當的回饋機制。他也說,為了消弭民眾的疑慮,也會建議後山在明顯之處設置指標觀察儀板,讓民眾 隨時得以監督後山是否善盡降低環境汙染職責。

截取自臉書/李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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