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 / 花蓮報導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今(20)日上午9時同步於花蓮縣13鄉鎮市黨部門口,公告「中國國民黨花蓮縣第11屆立法委員(區域暨原住民)選舉第一階段候選人提名登記有關事項」,本公告依據中央黨部訂頒的「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暨「中國國民黨第11屆立法委員(區域暨原住民)選舉候選人提名作業要點」有關規定制定。花蓮縣黨部依據中央規定所制定的領表登記辦法與時程,3月22日至3月24日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受理領表、登記,花蓮縣區域立委領表及登記於花蓮縣黨部(花蓮市公園路27號)統一辦理作業。
花蓮縣黨部表示,辦理區域立法委員提名領表同志應持本人身分證或黨證至縣黨部辦理,黨員領表得委託其他黨員同志代辦,但應繳交委託書,領取立法委員選舉相關表件之同志,應繳交領表登記費新臺幣壹拾萬元整,辦理登記時依規定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拾萬元整、選務作業費新臺幣伍拾萬元整及各項規定之要件。
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表示,依據中央黨部所訂頒的提名作業要點規定,為促進黨的團結和諧,贏得選舉,領表登記作業截止後,直轄市、縣市黨部及中央原住民族工作委員會應就登記情形,展開協調工作,經協調產生建議提名人選之選舉區,不辦理黨員投票、民意調查,各直轄市、縣市黨部及中央原住民族工作委員會應即將協調結果陳報組發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