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 /花蓮報導
花蓮警分局為響應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政策,強力宣導內政部警政署所針對常見的5種詐騙手法,諸如:1、假網路購物;2、投資詐欺;3、解除分期付款詐騙;4、假愛情交友;5、假冒親友詐騙。除了透過網路媒體、社團、電視牆等多元管道推廣外,更是特別在本月10日晚間20時許,由花蓮警分局長陳文彬率領分局幹部及偵查隊實地走入花蓮最繁盛的觀光夜市「東大門夜市」進行廣播宣導,希望能走進人群讓花蓮鄉親及遊客都能獲得更深刻的印象。
本月10日適逢周休二日前夕的星期五夜晚,東大門夜市人潮鼎盛,花蓮警分局長陳文彬為確實達到反詐騙宣導的目標,在廣大夜市徒步行走宣導,並配合推廣播放警察廣播電臺製播的「警政署阿昭署長來了」反詐騙宣導廣播共5集,提醒花蓮鄉親及遊客預防犯罪的觀念,強化防詐宣導,現場花蓮鄉親及遊客對於花蓮警分局的徒步行走廣播宣導皆感到相當創新及有趣,紛紛表示印象深刻,現場民眾與警方的互動反應也相當熱烈。
此外,花蓮警分局為強化警民一心共同營造花蓮宜居環境,也同時進行花蓮民防中隊新隊員的招募,資格如下:1、凡具有其他民防團體身分者,僅得參加一種任務編組,不得參加其他編組;2、居住於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者為佳;3、思想純正、品德操行良好、熱心公益、體能、健康情形良好,足堪擔當各項訓練、演習、服勤及其他任務者;4、入隊年齡:為年滿18歲以上(男性免役或役畢),未滿70歲及相關福利如:三節慰問品、禮卷,國內參訪等獎勵,因公意外醫療保險。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期許廣大熱心的花蓮鄉親加入花蓮警分局,為花蓮淨土盡一份心力。
花蓮警分局長陳文彬表示: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分局藉由不斷的進行反詐騙宣導,期望民眾多加關注,持續提高預防犯罪的意識,才能成功達成「阻詐」的功效,避免財產遭受損失。現階段除了將反詐騙宣導理念透過各類網路媒體、社團、電視牆等多元管道推播外,日後花蓮警分局將深入轄內社區、各級校園及各大觀光景點與花蓮鄉親與遊客面對面進行宣導,期盼有效防制詐騙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