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昨(26)日16時許,鼓山分局接獲報案稱某大學校區內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副所長 邱政智說明。
經了解,事故為王姓男子(27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行駛過程中自摔,王男僅有輕微擦傷,經送醫檢查後無礙,現場未發現酒駕情事,警方已依規定完成測繪作業。
另經現場影片調查,警方發現一名機車駕駛在警方處理事故期間,於過彎時壓車且跨越行車分向線,存在危險駕駛行為。
警方依相關事證影像,通知該駕駛到案說明,全案依《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將依相關事證,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呼籲,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壓車、跨越分向線等危險駕駛行為,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遇緊急情況,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迅速提供協助。
鼓山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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