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劉曉光/花蓮報導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昨(2)日動員全數相關稽查人員針對轄內花蓮縣旅宿業進行稽查,共計稽查10間旅宿業者,查核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花蓮縣政府也將持續稽查輔導,規範旅宿業者不得在營業場所主動陳列如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
為推動環境永續及減少一次性用品對生態環境的衝擊,環境部於1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政策。此次稽查重點包括確認旅宿業者是否已停止主動提供相關一次性用品,以及是否設置明顯的宣導標語或告知消費者需自備用品,並向業者宣導如違法使用,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了讓政策更深入民眾生活,花蓮縣政府已於政策實施前舉辦多場說明會及宣導活動,邀請旅宿業者參加,講解政策內容及配套措施,以及向民眾宣導法規規範。花蓮縣政府呼籲,旅客出行前務必自備盥洗用品,共同響應環保行動,後續也將持續追蹤政策推行情況,確保政策落實。
花蓮縣政府表示,該政策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多項指標密切相關,包括目標12「確保永續消費與生產模式」,透過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促進資源高效利用;以及目標13「採取緊急行動對抗氣候變遷」,藉由減少塑膠製品,降低碳排放與生態破壞。此外,政策也間接支持目標14「保護與永續利用海洋及海洋資源」,減少塑膠垃圾流入海洋,保護海洋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