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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活動減免娛樂稅年逾千萬! 中市打造宜居文化之都

藝文活動減免娛樂稅年逾千萬! 中市打造宜居文化之都

《遠見雜誌》縣市總體競爭力評比,台中市在「生活品質與現代化」調查中,連續3年蟬聯6都第1,雜誌評為「生活質感首善之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持續打造台中為幸福宜居的文化之都,鼓勵在台中舉辦藝文活動,台中包括電影、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歌唱及舞蹈的娛樂稅率都是全國最低,符合條件者還可以申請免稅或減半課稅,每年娛樂稅減免超過千萬餘元。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許多民眾並不清楚購買歌唱、舞蹈、戲劇、音樂演奏會及電影的票價中已經包含娛樂稅。台中市為減輕娛樂業者及民眾的租稅負擔,以電影為例,「本國語言片」稅率為0.25%、「外國語言片」0.5%,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歌唱及舞蹈表演的稅率為0.25%,都是全國最低。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為了扶植台中市藝文團體的發展並促進文化藝術活動的普及,除了多項娛樂稅率已經是全國最低外,還有許多免稅或減半課稅的措施,例如台中市立案的演藝團體,演出收入全部投入該事業使用可以免稅;非台中市立案的演藝團體,如果在台中市文化局所屬的表演場地演出,娛樂稅也可以減半。此外,經文化部認可減徵的藝文活動,還可以享受再減半。

沈局長指出,隨著台中藝文產業的蓬勃發展,娛樂稅減免金額也逐年成長。去年免稅達千萬餘元,今年截至8月底,免稅已超過1,300萬餘元,不僅減輕業者及民眾的租稅負擔,藉以提升市民的文化素養,也讓台中持續邁向幸福宜居的文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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