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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沒有你!  臺東縣辦理114年備選國民法官抽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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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雲報]地方新聞中心/編輯

國民法官制度於112年1月正式上路,現將邁入第三年,臺東縣政府民政處於今(23)日上午10時在縣府2樓民政處會議室進行備選國民法官抽選程序,邀請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蔡立群庭長、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陳妍萩主任檢察官、台東律師公會理事長蕭芳芳律師共同見證,經現場操作電腦程式隨機抽選出備選國民法官名冊。

臺東縣政府/提供

初選名冊抽選由民政處林宏義處長擔任主席,在主席宣讀相關流程事項後,依「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進行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公開抽選程序,隨機抽選出2,888人,據以製作「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臺東地方法院,俾利該院造具複選名冊,作為114年「候選國民法官」使用。

臺東縣政府/提供

民政處處長林宏義代表縣長饒慶鈴及縣府感謝貴賓的蒞臨,一同參與了這項制度的運作,國民法官制度,就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審判的制度,國民法官雖然沒有法律背景,但可以把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藉著國民法官的參與,可以讓司法審判更透明,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彼此交流與反思,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

臺東縣政府/提供

臺東縣政府指出,依照規定,只要同時具備「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三個基本資格,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縣府也將繼續協助宣導國民法官制度之相關事項,期使民眾更加了解制度運作,相關資訊可至司法院的官方網站瀏覽

臺東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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