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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於車上昏睡未付車資士林警到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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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於車上昏睡未付車資士林警到場協助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台北報導

有關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案件說明 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於9月1日9時50分許,接獲計程車司機報案稱於上述時、地有一名男姓乘客因酒醉於車上昏睡未付車資,需警到場協助。 社子派出所警力獲報後旋即到場,經喚醒陳民後,該民無法控制情緒持續咆嘯,顯已達酒醉且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危害之程度,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當場施予管束。

陳民經帶返社子派出所實施管束後,始逐漸恢復冷靜並自願與計程車司機和解並繳付車資,警方確認陳民無後續危害後,遂讓陳民自行離所,全程均未造成人員受傷或財損。 士林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並保持理性,勿藉端引起糾紛,以免影響自身與他人安全,並使自身背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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