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地方新聞中心/編輯
臺東分局於8月7日17時許獲報在臺東市中正路上有糾紛案,員警獲報馳赴現場僅剩被害人李男(35歲)在場,李男指稱稍早與其鄰居李嫌(38歲)飲酒時發生爭執,李嫌一時情緒激動,返家持刀揮舞作勢恫嚇被害人,揮舞過程中不慎劃傷被害人導致輕微外傷,隨後旋即逃離現場。
員警立即展開搜捕,不到半個小時便掌握身份並在臺東火車站前將李嫌緝獲,經查證李嫌同時也因案遭到通緝,依法當場逮捕,全案詢後將依恐嚇、傷害等罪嫌移送地檢偵辦。
臺東分局呼籲,絕對不容許任何不法案件,警方對於暴力案件絕對從嚴、從速偵辦,將不法份子逮捕歸案,保護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