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地方新聞中心/編輯
自2022年酒駕新法上路迄今已2年,據臺東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統計,2022年度取締酒駕違規件數為1,124件、2023年度為1,558件,而2024年1月至5月底已取締近800件。
警方表示,酒駕罰則近年來雖不斷提高,但仍不時於新聞中發現有酒駕所導致的悲劇,為了嚇阻及減少酒駕行為,也將持續針對轄內易生酒駕事故熱點、路段編排路檢勤務,並針對KTV、酒店等飲酒場所業者加強臨檢及約制,除請業者加強於門口、櫃檯宣導「喝酒勿開車」、「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代客駕車」服務,並再次叮嚀店家務必配合政府政策,主動協助關懷飲酒者交通狀況,並予協助「代駕」服務,共同防制酒後駕車不法行為以善盡社會責任。
另外,依據立法院先前通過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五之一條,規定酒駕再犯、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酒測拒檢測者,被吊銷駕照後,須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重新考照一年內,僅能駕駛裝設俗稱酒精鎖的「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汽、機車。近年來亦有發現不少受限制之駕駛人貪圖方便的僥倖心態駕駛i-Rent之類的租賃車輛以規避酒精鎖,但此類駕駛人若開無酒精鎖的車遭查獲時,騎乘機車須罰六萬、駕駛小型車則罰九萬,如為大型車或是一年內有二次以上駕駛未裝酒精鎖車輛者罰鍰則將高達罰十二萬。
交通警察隊隊長劉正達表示,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將持續針對易違規、多肇事地點規劃勤務,強化交通執法及事故防制,同時強化執法強度,期許有效減少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並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恪遵「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以免易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