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桃園市112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總共9458件,其中又以房屋832件高居第一,議員梁為超今(7日)天在法務局、原民局工作報告質詢時,要求全力保障消費者各項應有權益,尤其消保官人數不足,造成處理案件過多,要求增加人數。
議員梁為超表示,112年1月至12月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計9458件,前5名分別為房屋832件、車輛761件、補習674件、線上遊戲672件、運輸526件。在六都當中,112年消費爭議桃園市件數第四高,依序為台北市22519件、新北市13635件、台中市9704件、桃園市9458件、高雄市6683件、台南市5517件。
議員梁為超指出,桃園市房屋消費爭議832件高居第一,爭議原因為預售屋履約、成屋修繕、租屋押金返還、預售屋交易過程及租屋履約行為糾紛、廣告不實等,法務局應全力協助給予消費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