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陳灝/台東報導
臺東縣議員林參天於14日主持廣播節目時點名,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某派出所又吃案!」呼籲警方要檢討此案以及中央應重視「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的新法修訂。
臺東縣議員林參天說,雙方當事人於一場活動場合因意見不合而起爭執;伺後,一方仍難掩情緒,而連同友人到對方(以下稱報案人)家中,企圖討公道,期間不僅言語有帶威脅、恐嚇意味,也亮出「自制獵槍」;報案人在心生恐懼之後,到警局報案,然派出所卻僅開出三聯單,又以敷衍的口吻向報案人打發了事。此事,再度凸顯警方的辦事態度以及「自制獵槍」的合法許可及使用管理。
據悉,本件案發時間為113年4月9日22時許,然報案人卻於4月11日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表示,案件已受理,相關案情目前已聲票中,俟破案後,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將再統一對外澄清說明。
布農族人王光祿因使用非法槍枝以及獵捕保育類動物被判刑,促成最高法院首次提出釋憲案,大法官在2021年做出釋字803號解釋,現行《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對「自製獵槍」規範不足,未能保障狩獵安全,須在2年內修正。
為保障原住民狩獵安全,貫徹釋字第803號解釋意旨,內政部、國防部及原民會共同訂定「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並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內政部主責。內政部警政署基於此,趕在去年(2023)1月預告《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