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連續10年獲頒「政府機關實施綠色採購績優單位」,成效卓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於12月26日辦理「110年機關綠色採購績優單位表揚大會」,表揚各政府機關為綠色採購所付出的努力。
為帶動桃園市綠色消費及經濟循環,桃園市自101年起制訂「桃園市政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獎懲要點」,由市府各局處及區公所以身作則,帶頭落實綠色採購,鼓勵轄內企業共同推動綠色消費,努力型塑桃園綠色消費文化。110年度桃園市政府採購成效卓越,採購金額較往年成長1.2倍,達12.7億元,不僅連續2年評核分數取得滿分100分,且指定採購環保商品的達成率維持100%,取得最高評等優等。
環保局表示,推廣綠色採購並鼓勵優先購買環境友善的綠色產品,不僅可以擴大桃園市綠色消費力,更可促進企業投入更多的心力生產環保商品,藉由經濟誘因來推動環境保護,讓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達到相得益彰的效益。以110年桃園市政府推動綠色採購的成果推估,採購與使用環保商品(包含辦公室用紙、衛生用紙、3C產品、家電等),共減少713.45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節省用電量達135.1萬度,節約用水則達687.78噸,不僅能夠節省支出,同時也對環境保護有顯著貢獻及效益。
桃園市推廣綠色生活不遺餘力,打造綠色消費環境邁向低碳城市一直是施政重點。藉由鼓勵市府所屬各機關單位應優先採購具有環保標章,帶動本市綠色消費,並結合各民間企業及綠色服務業,共同推廣並響應綠色消費,配合政策宣導及行銷策略,讓更多民眾認同環保精神,共同響應綠色消費,提升環境品質,邁向永續發展的低碳綠色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