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報導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今(16)日發佈新聞稿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傳被受刑人女友色誘 東戒所所長涉貪遭調職」一文,提及「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約聘僱人員涉嫌為受刑人夾帶違禁品」,「臺東戒治所前所長涉嫌收受受刑人女友餽贈」等,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已分別於112年5月26日及同年6月8日分案,目前積極偵辦中。承辦檢察官將詳細調查證據,盡速妥適偵結,依法究責。
據《鏡週刊》報導內容,星二代易寶宏移至武陵外役監(已更名為台東戒治所)爆發案外案,所長及科長遭檢舉涉嫌包庇特定受刑人,明明違規卻未處罰,已涉嫌貪瀆,經檢方約談均以10萬元交保。
《鏡週刊》指出,該受刑人在戒治所與另一名受刑人打架,並曾夾帶手機等違禁物,明明違規事證確鑿,所方卻未加以處罰,加上受刑人的女友與所長有逾越常情的互動,而且還收受饋贈,檢廉懷疑,所長恐因收受好處才特別照顧該受刑人,在檢察官複訊後,依貪瀆罪嫌交保10萬元。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今(112)年7月間指揮調查局台東調查站前往台東戒治所搜索,並傳訊所長劉振榮、胡姓戒護科長及數名職員和受刑人。劉於檢察官訊問時坦承有接受餽贈,但沒有對價關係,而張姓受刑人也未受特別禮遇,分別將2人均以10萬元交保候傳。
另外,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在得知所長遭交保後,立即指示矯正署進行行政調查,並於8月8日將所長調離現職,回到署本部靜候司法調查,全力配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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