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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店限用一次性塑膠杯九成符合規定

飲料店,限用一次性塑膠杯,九成,符合規定

飲料店限用一次性塑膠杯九成符合規定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吳俊蓉/高雄報導

為了落實「減塑政策」,高雄市飲料店自今年7月1日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不少商家提前響應;新規定實施後,環保局加派人力稽查,已有九成以上商家符合規定,但仍查獲31家飲料店門市使用一次用塑膠杯,依法現場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此外,環保局號召業者成立「飲料店減塑大聯盟」,民眾於7-9月活動日持環保杯消費,可享有雙重優惠。

今年7月1日起,高雄市全面禁止飲料店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在政策實施前,多數飲料店已經改用紙杯替代。7月1日新規定上路之後,環保局兵分多路稽查,包括前鎮瑞隆路、鳳山大明路、楠梓德賢路及三民熱河一街一帶…等商圈,發現有九成以上店家符合規定。



但截至7月31日止,仍查獲31家店家使用一次用塑膠杯,違規業者多半是小型自營非連鎖店家,因尚有少量塑膠杯庫存待消化,因而違規繼續使用;而稽查人員現場輔導後,開立勸導單,勒令限期改善,並請業者儘速準備符合規定材質的飲料杯。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一次用產品減量,還是得靠民眾從消費端一起落實,為引導消費者逐漸養成自備環保杯的習慣,高雄首創號召11家品牌業者成立「飲料店減塑大聯盟」,民眾於7-9月活動日持環保杯消費可享有雙重優惠,活動持續發燒中。

經統計活動後環保杯自備率,第二週較首週成長10.7%、第三週又較第二週成長約12.9%,顯示辦理自備優惠加碼活動有助於提升民眾自備環保杯比例,另該活動前三週共減少29,738個一次用飲料杯使用,減少約357公斤垃圾量,環保局希望透過加碼優惠活動「鼓勵自備」,民眾在喝飲料的同時也能實踐環保,達到源頭減量,力行環保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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