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張善政市長昨(13)日深夜前往楊梅視察慰勉現場執行「改裝噪音車聯合攔檢」的執勤同仁,並瞭解有關車輛噪音檢測流程、檢測方法、法規標準及違規車輛查處改善等事項,力求攔檢及檢測務求準確、公正,並呼籲駕駛人應合法安全使用車輛,切勿因不當改裝而違規受罰,或進而影響廣大市民的生活安寧,張市長支持環保局與相關單位依法取締噪音,桃市府也會全力以赴執行「靜桃計畫」,盼「還靜於民」,讓市民享有不受噪音干擾的生活品質。
環保局表示,為解決改裝車輛所造成的飆車及噪音問題,桃市府於今年6月1日啟動「靜桃計畫」跨局處聯合大執法,市府環警團隊昨(13)日晚間20至23時,於楊梅區楊梅火車站前廣場執行聯合稽查攔檢作業,警方3小時內即攔查疑似改裝車輛23輛,經環保局實施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檢測結果,不合格告發共計13輛,告發率約56.5%;警方也查獲無照駕駛6件,合計裁罰3萬6,000元。
環保局說明,昨(13)夜檢測到的違規車輛噪音值最高達109分貝,相當於飛機起降所產生的噪音,超過管制標準高達15分貝,當場開單最高罰3,600元。此外,昨夜攔查的噪音車輛中,發現有曾經檢測合格的車輛,再次改裝排氣管妨害安寧的情形,當場即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告發,裁罰3,000元至30,000元。
環保局表示,「靜桃計畫」執行迄今,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共攔查328件,噪音超標告發167件,為去(111)年同期告發數的2.6倍,裁罰37萬6,200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疑似違規通知到檢65件,噪音超標告發21件,裁罰52,200元;警察巡查移送通知到檢3,226件。
環保局說明,市府團隊將持續精進「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檢」、「聲音照相噪音科技執法」、「檢舉移送通知到檢」、「改裝源頭查核輔導」等四大管制措施,提高稽查取締效果,維護市民生活品質與環境安寧。檢測不合格車輛即依《噪音管制法》第11條及第26條規定裁罰1,800元至3,600元;檢測合格車輛則會在受測車輛排氣管上張貼檢測合格標籤,並上傳雲端系統列管。該車輛若被檢舉再次改裝排氣管妨害安寧,就可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不需檢測直接告發裁罰3,000元至30,000元。
環保局同時也將持續向中央主管機關反映研修法規,加強源頭管理及加重違規罰則,期盼透過中央修法強化源頭管理及排氣管認證制度,共同遏阻違規車輛噪音,還靜於民。